昨天在脸书看到一则新闻的评论,是关於「同性恋有先天和後天之别」的论述,文中指出有部分民众认为,如果同性恋为後天造成,那就没有替他们争取权益的必要。而在该回应中有网友认为,如果同性恋是後天造成,那麽这是他自己的选择,就必须要承担社会施加在他身上的後果。
关於这个议题我看的当下觉得这则辩论的程度跟大陆的「狗肉问题」一样,是属於一个相当低阶的问题(对不起),因为说到底无论个人选择的是哪个方向,只要他的选择不妨碍到他人的权益或自由,我们应该要尊重他的选择。而事实上我们都知道无论是何种性向都不会妨碍到别人的权益和自由,那麽即使这个群体从天生转为後天,「尊重对方的选择」这一点应该还是不会变的,就如同有人爱吃西餐,有人爱吃中餐,你不会因为对方特别爱吃西餐就骂对方是汉奸或不合群。
我们都知道「尊重他人选择」是多元包容社会的一个条件,而在现今日趋多元化的社会,我们也自认为我们可以尊重各种不同的选择,但是对於一些较为非主流的族群,却可以因为对方的行为并非先天造成,作为一个多数就可以凭藉着「主流」的力量剥夺这些非主流的权利。为什麽?
这样说起来可能很矛盾,但是要说歧视的根源光是来自於不了解与不想了解,可能还不足以说服为什麽这些人对於少部分人的行为可以歧视的理直气壮。但如果说歧视的根源,是来自於多数的道德观以及对於堕落者的批判,或许可以解释多数人对於少数族群歧视的来源。而所谓的道德,其实讲白一点就是多数主义的自我量表,用自己的尺度作为丈量万物的标准,以维持社会上某种透明的阶级并使自己屹立不摇。
就拿现代人对於肥胖者的歧视来说,为什麽会有如此庞大数量的群众会认为肥胖是悲哀的?是必需要改革的?甚至也认为肥胖者的体型反映了一个人做事的态度?是因为在这些人的尺度中,他们认为不节制的饮食是一种堕落的表现。而什麽是「堕落」?就是一种为恶并执意的行为。
可是不节制的饮食真的是一种罪恶吗?不节制的饮食,享受美食的生活到底是罪恶还是一种生活态度?而事实上有很多肥胖者除了吃得比一般人多以外,平常做事的态度甚至比一般瘦子还要认真,那麽将肥胖者的体型与他的行事态度作出一个负面的联结究竟是依照什麽标准?再者肥胖问题除了造成该饮食者身体的负担以外,这个人对这世界造成何种影响并没有什麽显着的区别。
对於肥胖者,他们遭到与一般人相比还要多的负面情绪和批判,但这些族群遭受到的批判被上升到道德层面,到底是这些人活该选择非主流的道路,还是主流的价值观本身有什麽样的问题?
再拿这件事情放到同性恋的权益问题以及其他非主流的议题,我们可以发现,事实上这些人所遭遇到的歧视和偏见,都是主流将自己的价值观上升到一个道德层面,而强迫非主流的群众行他们认为的「正道」。他们或许可以提出各种理由,可能是伦理问题,可能是礼仪问题。但是最根本的问题,其实与道德与礼貌毫不相关,搞不好真正的理由也只不过是多数人的看不顺眼。
作为一个与同性恋一样被社会道德绑架的肥胖者,打从我国小一年级成为全班最胖的同学开始,我丝毫不认为我的外表在这个社会有任何道德上的瑕疵。直到现在成年已经突破一百二十公斤的大关,我始终对我的身体抱持一种正面的态度,我依旧享受美食与享受人生并引以自豪。至於社会在道德上的双重标准以及鬼打墙,以现在的我来说反而不是那麽值得认真的事情。只是如果一個社會對於道德的尺度只是源自於內心的喜不喜歡,那這件事無非是件相當恐怖的事情。
Copyright @2003-2019 www.ka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