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搜榜上有一条格外醒目“女生被打下体出血”,其实相类似案情的校园暴力并不少见,但是当小编得知受害人年仅8岁我就震惊了,本应该单纯善良的年纪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背后的真相居然是因为老师怀疑她拿了自己的口红,便加害于婷婷,真的是让人愤怒,这种人不分青红皂白的惩罚学生有什么资格当老师?具体新闻事件和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血淌了十多个小时,大夫说娃(婷婷)的子宫已经被破坏了”婷婷的姑姑边哭边向我们诉说者婷婷遭到的伤害,我们昨天已经发布过关于婷婷被打成重伤的事情,14日警方介入调查。“老师和同学都打了,因为老师怀疑说我把她的口红拿走了”婷婷说话的时候声音还带着沙哑,显然身体上带给她的伤痛依旧存在,婷婷的爷爷奶奶都已经70多岁了。婷婷的爸爸虽然正值壮年有工作能力,但是精神方面有些问题,因此婷婷的妈妈在生下婷婷后就离开了,现在婷婷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
记者:“老师把你叫办公室说啥了没?”婷婷显然对这件事情记忆尤深:“老师问我拿她的口红没有!”婷婷并未拿老师的口红自然是实话实说:我没有拿。随后婷婷记忆中老师叫了四个同学(三男一女)来打自己,老师在自己的身上踹了两脚,随后同学也开始了对婷婷的殴打。当婷婷被问到还想不想上学的时候婷婷直接摇头表示了抗拒,显然孩子对学校已经产生了深深的恐惧。
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婷婷依旧无法忘记自己所受到的伤害,对学校还上学都有明显的抗拒,婷婷的姑姑表示:“报警后校方协商的态度是愿意给两万的赔偿”。但是这个解决方案被婷婷的家人直接否决了,婷婷的姑姑说到现在婷婷的老师也没有出现过,而她给学校打电话校长也表示不管此事。目前警方的调查结果已经出来:经查,宁县和盛镇杨庄小学一年级学生马某某(男,7周岁)、赵某某(男,6周岁),怀疑同班同学婷婷(女,8周岁)偷拿了马某某的一块橡皮,并借赵某某(男)的一元钱未还,二人对赵某某进行推搡殴打。
致婷婷倒地后二人又将其裤子脱掉,用教室里的笤帚把对赵某某的下体进行乱打乱戳,致其下体受伤。涉事马某某、赵某某因年龄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至于该小学的校长杨德荣则被免去校长职务,并给予警告处分。需要注意的是:免职只是意味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所以公职人员正常的职务调动会用到此词;触犯法规的公职人员往往也用到此词,他们因为当时不适任原职所以或是职务调动或是事后再担任原职,故“免职”并非一般人所认为的“撤职”。
对于警方的调查结果网友们并不满意,有网友称:老师呢?那个丢口红的老师呢?六七岁的孩子就知道脱裤子戳下体,谁教的?家长会教他们这个吗?显然不会,就算老师没有站在旁边看着,没有在旁授意,身为班主任也是一种失职,身为一个接受了国家高等教育的老师自己带的学生中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不应该做个解释吗?为何事后连面都不敢露呢?是心虚还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这件事对于婷婷的伤害远不止身体,希望孩子能够早日摆脱这种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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