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一帮疯子朋友们,在一个叫学校的精神病院里,活过了八年。
日复一日,
陪我喝我陪着,度过了一段血腥、浑噩的所谓叫青春的东西。
但是,
爱情比友情来的更加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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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这个东西让我伤痕累累!
青春啊!有人陪伴我为什么你还是把我弄得无力反击?
我承认,我是喜欢上他了!暗恋!真的不知道暗恋这么痛苦!不是没有遭遇过爱情!怎么会有这么痛苦?
暗恋、恋爱,反过来这么相像的两个词,差别会是这样大!
青春这把尖锐的刀,把我刺得体无完肤!
又见到了他!
为什么每次看到他都会是如此的……
肝肠寸断!
夸张了啊!
心有千千结!
他根本不知道我在望着他,有一颗悲伤的心在望着他,他只知道,有一个女孩,和他同桌过!他们过得很开心!
被闺蜜传着一些无聊的绯闻,又被闺蜜戏称“蓝颜”。
仅此而已。
他不知道,有一个女孩暗暗下定要忘记他!但是她怎么做得到?试图去忘记一个曾经刻骨铭心的人,经历过青春
都知道是多么难吧?时间都是不够的!
遇见一个人,需要一丝的缘分;知道他,需要十秒;认识他,需要一分钟;记住他,需要十分钟;了解他,
需要一天;爱上他,可能需要几个月;但是忘记他!需要一生!
俗气的话也只是我这种俗人说的,但这不是真的吗?
曾经拼命想要记住的、现在想要拼命的忘记,就算曾经刻骨铭心的爱过,也只是不顾于拼命忘记!忘记了曾经
的山盟海誓、忘记了曾经的诺言。
俗气的说着这些,我也在哭着。泪流满面!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
那些年的流年嘛!
是要忘记的!我只不过是在夸夸其谈。
哼!那些无聊、可耻的青春,我又有什么好留恋!
既然过去了,就让他过去吧!
深深的忘记!
庸俗之极的青春!
就算伤痕累累,我们又何尝放弃!
青春!感谢你!
让我明白!爱情比友情至死不渝!
而那些见鬼的友情,
我的疯子朋友们!
也谢谢你们,陪我走过了那一段浑噩,无边无际的所谓青春!
谢谢你们赔我走过了人生中最精彩的的那些:
colorful days!
crazy°疯
于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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