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已经忘记是怎样和庆相识的了,只记得,和他相识的时候,静云还在热恋中,还是个没心没肺追着喊他哥哥的孩子。
时间,爱情,终究还是抵不过宿命。她分手了,遍体鳞伤。那天,静云离开了那座城市,离开了那个他。
她剪短了自己的头发,染上了刺眼的颜色,打了十几个耳洞,画浓妆,天天往酒吧里跑,也染上了香烟,变成了一个人人厌恶的不良尐囡。那时侯开始,酒吧便多了一个熟客,凌乱的短发,银质耳钉闪着白光的静云。
庆一直看着她的改变,他劝阻过,可固执倔强的静云怎可改变。她恶狠狠的说:我要让他们后悔,是他们逼我这样的!
庆轻轻的叹息,傻丫头,你该是个温宛的女子,何必这样折磨自己。庆知道,这个看起来凶狠叛逆的女生,其实内心比谁的善良。
已经忘记他陪着她多久了,很久很久了。那个明媚的午间,庆突然说他有女朋友了,静云傻傻的笑了,他终于不用一个人了。以后他们会一起手拉手走遍大街小巷,是不是有了她之后,就会把所有的时间,所有的爱都用在她身上。包括给自己的那份。想着想着,静云苦笑,没有人会陪自己一生的。
如果从头再来一次,不知会如何选择,无意间静云在他的空间看到的聊天记录,那个女孩说:在你心里,是她重要还是我重要啊?以至于最后,庆和她分手了。静云没有问他是为什么,因为她知道,就算问了,他也只会微笑不作答。
静云终于明白,自己爱上了这个不是恋人,不是朋友,是了解她的人,甚至超越恋人朋友更了解她,但她忽略了一个事实,就是她和庆只能用哥们这个词来代表。庆不开口说喜欢她,静云是骄傲的,女生的矜持让她不能先开口说自己喜欢他,并且她坚信庆是喜欢她的。不然他就不会在她半夜喝醉时,只要她一个电话就会驱赶睡意,陪她聊一晚上。不然他就不会在她说要出去喝酒时阻挠她;不然他就不会心疼她抽烟的样子;不然他就不会心疼她每天凌晨才睡。